我一再向以迥异思路注目于“设计”的不同人群解释“什么才是设计”这个问题,所以如此,最根本的“背景”便是多数人并不晓得、重视“设计”:要么觉着这仅是对“衣食住行”的美化和装饰,无非可有可无的小道、“末技”,哪抵得上两幅名画、三笔书法来得玄妙、尊贵;要么以为这只是某种可能的“生活”,有讲究的、有庸常的,有高档的、有随性的,有高科技的、有原始状的,至多还可以抽象为某种关乎“投机不投机”的“社会学”。
若一定要做出选择,我倒更愿接触抱有后面那种态度的评论者,纵然其内心隐蔽着荒唐的自矜与傲慢,但好歹也在冥冥中总结出了一些素朴的“规律”——“设计”在他们那儿起码摆脱了简单的表面功夫,以至于可以从所谓生活的点滴里提取出必要的“精华”,以进行一番可能的咀嚼。我也常幻想,他们应能聪明地在讨论“设计模式”时,将医术餐饮、炮制烹饪,以及天文历算、游艺杂耍等纳入考量吧;应能智慧地在谈到“设计写作”时,将诗词歌赋、戏曲小说,以及文脉流派、肢体身法等视作“友邦”。
不过,经过十来年的学习、工作,我却总遗憾地发现,到了真正论辩之际,他们竟又忘了,“设计”、“工艺”并不只保留在那两个“不起眼”的字词上,其最终所关联的还应囊括人类意识中的“宇宙的哲学”。所以,我也一贯坚持认为,“设计”本质上没有边界,只是就研究者和围观者的能力论,倒存在着某些自以为是的限制与框架。同时,它还有着独具超越性的精神、物质双重或多重属性,继而曾切实参与了构筑起那些作为人类最重要的知识传承母体的、经典的文献系统。而从中国学术史角度看,或许可以举“礼记”为例。
目前我们谈得更多的是“小戴记”(即《礼记》),其作为《礼经》(旧指《仪礼》)之“记”的49篇文辞的存在时间原点,多可追溯至先秦。至于原有85篇、今存39篇的《大戴礼记》,有一派学者称是对“礼戴记”(可能就是“小戴记”)的扩充和增广;传统经师也普遍接受“戴”是指西汉戴德、戴圣这两位参与汇集并传授那些先贤论说的叔侄,不过,现今学界也有些新的意见。(彭林:《〈三礼〉说略》,《经史说略·十三经说略》,第112页)
而对于整编、分析《礼记》,西汉刘向、刘歆父子也做了相当多的工作。其一个结论是,今本《礼记》依据内容可分8类:通论、制度、明堂阴阳、丧服、子法、祭祀、吉事、乐记。用现代语汇说,特别是从设计哲学层面看:“通论”乃一相对完整的关于造物的“形而上学”,是极端化的物与人的伦理关系的阐释;“制度”则将此种关系,特别是针对等级和使用者、使用物的具体操持,以社会行为及其准则规范的逻辑重新做了铺陈;“明堂阴阳”关涉时空和礼仪建筑的总体布局,是与“制度”的一种曲折互动;“丧服”又通过细致地处置身后事件而描述那种对于过往与现今、对于存活者之间应具备的合理化的面貌;“子法”、“祭祀”事实都在申说统治集团的基本社会职能,不过后者更看重的是“敬天法祖”的包裹外衣,以将哲学问题转换为特殊的历史问题。
“吉事”值得关注的是涵盖了《投壶》、《冠义》、《昏义》、《乡饮酒义》、《射义》、《燕义》、《聘义》7篇,其内自然也是关于传统士及士以上阶层的规范化行为——即“礼仪”,但更多的字句已触及了前述“设计”的“形而下”层面。我个人以为,此部分因其在某种程度上的琐碎,恰恰还反证了古人的“设计力”——通过对游戏、成人、婚姻、射击、宴会和交往等活动的调节,尤其是对作为“物”的“人”的社会伦理价值的提升,“记”之作者明确希望实现一个不折不扣的“理想国”,而其间有节制的音乐(“乐记”)将是不可或缺的空气式的渗透因子。
另外,由“吉事”部分作为切入将不难看出,尽管“记”有补充《仪礼》相关内容的用途,可其关键却是在既专门化又泛化的“品鉴”上,是在讲解“仪章、度数、周旋、曲折之际”推行“义理”。《礼记·郊特牲》云,若“失其义,陈其数,祝史之事也”。“祝”、“史”乃细碎之“数”的代称,系非“圣”的具象、中性而通用的“设计表达”。但《礼记》所要做的,却是企图在“人”的格局下,建立新的批评观,以纠正“物”之偏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