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赛内容:
1、所有参赛作品均以原创为主要标准,作品要求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民族文化传统、公共道德价值、行业规范等要求,内容积极向上;
2、参赛作品以黄金材质为主,其他材质搭配为辅,对其形制、纹饰不限。参赛内容须突出文化内涵及实用性,体现时尚和人文元素;
3、参赛作品分为首饰及摆件两大类别:
·首饰类:参赛作品表现形式不限,头饰、胸饰、项链、戒指、耳环、手镯、手链、脚链、臂箍等均可。提倡设计组合套件(两件以上),如:项链戒指组合、胸饰手链组合、头饰耳环组合、手镯戒指项链组合等;
·摆件类:参赛作品风格可为传统风格(以中国传统元素为摆件设计元素,体现传统工艺如锻打、捶揲、錾花、镂空、花丝镶嵌等)或者现代风格(以现代风格为摆件设计视角、设计理念等,力求体现多元化设计潮流)。
二、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人(或参赛组)可提交一份或多份参赛作品。大赛主办方将根据组委会的评判最终确定候选作品,并最终确定“金色创想”黄金艺术品设计大赛获奖设计方案;
2、参赛作品主题明确,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市场推广性;
3、作品设计图可由电脑或者手绘,比例尺为A4版型,须有三视图(标明尺寸)、效果图、标注创意说明及制作工艺说明,图纸不得有任何标记;
电子文件为矢量图形,采用EPS、AI格式和JPG格式文件,色彩模式为CMYK,图片分辨率为300dpj。
4、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或参赛组)原创设计,并未参加过任何比赛;对抄袭、仿冒他人作品,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5、参赛作品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三、参赛必备文件:
1)参赛人(或参赛组)提交参赛作品时必须同时提交一份填写完整的《参赛表格》(如附录2所示)。
2)参赛人(或参赛组)提交参赛作品与《参赛表格》时必须同时提交经签署的《参赛承诺函》(如附录2所示),《参赛承诺函》必须由参赛人(或参赛组)签署。
3)缺少任何一项必备文件的参赛作品均将被视为不合格参赛作品,不予评审。
四、大赛定向征集截稿日期:
2011年8月10日18时截止稿件。逾期未提交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
五、评选标准:
1、设计作品主题明确、立意新颖、符合黄金材料特质,具有一定市场价值;
2、体现当今国际流行趋势、工艺及技术;
3、具有创新性、艺术性,注重可制作性、实用性;
4、在形式上体现对文化背景的理解和审美思考,作品的版面及陈述应充分表现参赛者的设计意图;
5、作品必须附有详细的设计说明(包括设计思想,作品材料,尺寸等),参赛者须特别注意尺寸的标注和工艺的现实性。
六、大赛奖项设置:
大赛主办方将聘请国内外艺术设计院校及行业专家组成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获奖信息将通过新闻媒体统一发布。
1、本次大赛按照两个参赛类别(首饰类、摆件类)各设10件入围作品,并颁发入围获奖证书,奖金壹仟元整(税前);
2、在确定的20件入围作品中,按照两个参赛类别(首饰类、摆件类)各评选出3件“优秀作品”,并分别奖励人民币壹万元整(税前);
3、在确定的20件入围作品中,除已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外,还将按照参赛类别分别评选出“最佳设计”、“最佳创意”和“最具潜力”奖,并分别奖励人民币伍仟元整(税前);
4、所有获奖作品将按照最高奖励颁发奖金,不重复颁发奖金(“优秀作品”、“最佳设计”、“最佳创意”和“最具潜力”奖将不再颁发入围奖奖金)。
【参赛人应自行按照相关国家(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地区的法律规定承担并缴纳前述奖金的税金】
获得“优秀作品”、“最佳设计”、“最佳创意”和“最具潜力”奖的作者将被邀请参加2011年8月28日举办的“星耀五洲”设计大赛颁奖典礼。
七、费用:
参赛者提交设计作品不需向征集方缴纳报名费和应征费。因搜集资料、获取信息、填写、递交应征方案及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八、参赛办法:
·参赛作品以电子邮件、挂号邮寄或当面交付的方式送达如下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E1座元辰鑫大厦923室
“金色创想”黄金艺术品设计大赛组委会项目组收
邮编:100029
咨询电话:010-82251305,82253165
电子版文件请发送至邮箱:jinsecx2011@163.com
·《“金色创想”黄金艺术品设计大赛参赛表及承诺函》的签名原件,必须以挂号邮寄或当面交付的方式送付。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邮戳为准;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征集方签收时间为准。
参赛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参赛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参赛规则。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参赛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九、大赛时间安排:
1、2011年6月16日设计大赛新闻发布会启动;
2、2011年6月16日- 8月10日为大赛投稿期;
3、2011年8月10日-8月24日为大赛评审期;
4、2011年8月24日-8月31日为大赛获奖信息发布期;
5、2011年8月28日为“星耀五洲”设计大赛颁奖典礼
十、保密义务:
本次设计大赛的所有参赛者都必须严格遵守以下保密规定:
1、参赛人(或参赛组)在保密义务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大赛主办方所指定的特定人和组委会除外)披露参赛作品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黄金艺术品设计方案及其创意;
2、参赛人在创作参赛作品的过程中以及向大赛组委会和主办方提交上述参赛作品时,均应对该参赛作品本身(及其创意)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履行保密义务的期限自开始创作参赛之日起至大赛主办方公布最终公布的获奖信息结束日止;
3、在本次设计征集活动举办期间,“金色创想”黄金艺术品设计大赛组委会保留对违反保密义务的参赛者所提交的应征方案取消参选资格的权利;
4、如参赛者对保密义务的违反致使大赛组委会和主办方遭受任何损失,大赛组委会和主办方保留要求该应征人赔偿的权利。
十一、其他事宜:
1、凡大赛组委会终评的获奖作品,其设计版权、制作版权归大赛组委会及主办方所有;
2、最终获选的参赛作品将有可能成为大赛主办方产品,主办方有权自行出售或在其他任何情况、范围下使用;
3、《参赛表格》及《承诺函》可在五洲金行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wzjh9999.com下载。
十二、法律:
本次设计大赛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据其进行解释。
附件二:“金色创想”黄金艺术品设计大赛参赛表及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