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旅游形象标识征集活动
为充分展示开封旅游独特魅力,进一步加强开封旅游品牌建设,提高开封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广泛调动和发挥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开封旅游发展的积极性,开封市旅游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开封旅游形象标识。
一、征集要求
作品应紧扣开封旅游发展定位,充分反映开封旅游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较强的视听震撼力、吸引力和传播力。
1、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创意新颖、构图简洁、色彩明快,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作品应配有创意文字说明,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图案不低于600×8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纸质稿件彩色打印。
2、应征作品需标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应征者自留底稿,来稿一律不退。
3、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
4、有关开封旅游的详细资料,可登录开封市旅游局官方网站-开封旅游网(http://www.kfta.cn)进行查询。
二、投稿方式
1、信件邮寄:纸质稿件请在信封处注明“开封旅游形象标识征集活动”字样。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大道83号开封市旅游局(107室)
邮编:475000
联系人:冀鸿岩
电话(传真):0378-3934813。
2、电子稿件发送到指定邮箱:kfta.cn@163.com。文件标题请注明“开封旅游形象标识征集活动”。
3、网站提交:请登陆开封旅游局官方网站-开封旅游网(www.kfta.cn)“开封旅游形象标识征集活动”主题页面提交作品。
三、投稿截止时间
自媒体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8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评选办法
1、由评审委员会从来稿中选出质量比较高的形象标识10件,作为专家终评和网络评选的基本范围。
2、通过网络投票结合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评选入围形象标识作品3件。
3、由专家评审委员会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4、评选结果于2011年9月份,通过开封旅游网等媒体公布。
五、奖励办法
1、设一等奖1名,获奖金5000元及获奖证书;二等奖1名,获奖金3000元及获奖证书;三等奖1名,获奖金1000元及获奖证书;
2、网络投票参与奖励:在参与投票的用户中抽取三名幸运奖,奖励免费开封2日游。
3、以上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作者自付。
4、对获奖者将在2011年开封金秋游推介会上进行颁奖,获奖者除奖金、证书外,另获赠免费开封2日游。
六、特别声明
1、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稿,因邮寄延期、丢失、误寄等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负责任何责任,作品如有雷同,以先寄者优先(依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
2、应征作品均应为投稿人原创作品,如涉及着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投稿人本人负责。
3、依据我国《着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其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
4、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开封省旅游局。
6、本活动详情请登录开封旅游网(http://www.kfta.cn)参阅。活动咨询电话:0378-3934813
主办单位:开封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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