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雷山位于贵州省东南部,有国土面积1218平方公里,总人口15万人,苗族人口占全县人口的83.6%。雷山县是中国苗族文化的中心,是中国苗族历史上历次大迁徙的主要集结地。中国最大的千户苗寨西江、国保单位郎德上寨、苗岭主峰雷公山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构筑了雷山丰富的、集民族风情与原始生态于一体的旅游资源。为准确表述雷山浓郁的苗族文化和美丽的山水风光,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雷山县苗族文化宣传广告词、雷山苗族文化形象标识。
一、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宣传口号
1、充分反映雷山苗族文化的整体形象、资源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有较强的感召力。
2、主题突出,创意新颖,独特性强,文字精炼,通俗易懂,琅琅上口,富有美感,表意独特。文字数在12个字之内为宜。
3、应提供书面文稿一式两份和电子样稿一份。可附注创意和构想的文字说明。
(二)形象标识
1、充分体现雷山苗族文化风格、旅游特征、创意独特、标识性、艺术性、观赏性强。
2、构图新颖,简洁清晰。
3、须有设计和创意文字说明。提供书面稿件一式三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一份,坐标图一份。均按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同时递交电子文本。
二、征集时间和方式
(一)时间:2010年8月1日——11月8日。
(二)方式:
1、邮寄投稿(请注明“征稿”字样)
地址:贵州省雷山县苗年办 邮编:557100
2、电子邮件投稿
邮箱地址:lsdwxcb@163.com
联系电话:0855—3334669 传真:0855—3334669
联系人: 欧品慧
三、奖项设置
1.雷山形象广告词
一等奖1名,奖人民币10000元;入围奖10名,各奖人民币500元;
2.苗族文化形象标识
一等奖1名,奖人民币10000元;入围奖10名,各奖人民币500元。
四、评选方式
雷山县苗年办将邀请有关专家与业内人士成立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
五、注意事项
1、提交作品时须另页详细说明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
2、所征作品的着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3、若作品雷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据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应征作品若出现与中国雷山网网站提供的参考作品雷同的,不列入评选。
4、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有权根据需要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
5、所投稿件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6、雷山县相关苗族文化参考资料请查阅
中国雷山网网(http://www.gzlsmn.cn)
7、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本说明内容。
2010中国·雷山苗年暨西江鼓藏节组委会